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461|回复: 16
收起左侧

[笔试讨论]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笔试科目备考攻略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4 12: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的脚步越来越近,很多考生可能感觉到现在复习无从下手,在此,教育专家为考生提供各个笔试科目的备考攻略,供考生参考。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有三类培养方式:专科、本科、硕士。与之相适应的是考试科目也各不同,专、本、硕三个层次的考试都要统一考行测申论,但专业课科目各不相同。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一、行测备考攻略
  1、深度复习阶段:全面复习、做真题
  此阶段希望考生能够将行测各部分(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资料分析)都要做到细致入微的复习,并且要将历年真题仔细做一遍甚至几遍。通过做真题,并结合教材,达到对政法干警行测题目的熟悉以及知识的积累。在此中.公教育专家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由于政法干警是从09年开始的,可能考生还不能搜集到更加全面的真题,因此,建议考生能够购买一些权威机构的辅导教材,有条件的同学还可以参加一些学习班。另外,根据教育专家总结发现,很多政法干警题与省考以及国考题很接近,有的甚至直接用省考或国考的原题,因为,建议考生有时间的话也找一些近三年来省公务员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真题来做,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2、专项复习阶段:1至2个专项集中突破
  专项复习阶段希望考生偏重专项突破,挑1至2个专项集中精力专项突破。有的考生可能认为,自己每个专项都很差,那么我就每个专项都稍微提高一下吧,这样的做法会失去专项突破的意义。还有一些考生可能认为,我其他几项都还行,就数量关系很薄弱,我就挑数量关系突破吧,其实,教育专家在多年的教学经验中发现,大部分考生都是数量关系差,而且短时间突破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这里教育专家要提醒广大的考生的是,专项的挑选要有艺术性,要挑自己能在短时间内最能快速突破的专项,而不一定是最差的专项,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成绩在短时间内能达到快速的提升。这一阶段,考生要区分好轻重逐次的分配。
  3、临考冲刺阶段:复习总结、冲刺模拟
  此阶段主要以复习总结为主,主要是将之前做过的题,尤其是做错的题再回顾一遍,将储存的知识点再过一遍,加深印象。此阶段再做难题、偏题意义就不大了。在此阶段,还要多做一些模拟题,按照正规考试的时间,严格要求自己,寻找一些临场实战的感觉。通过这种实战模拟,做到心中有数,对自己的实力有一定的了解,以调整行测考试的答题顺序以及时间分配。中 公教育专家在此建议考生至少要做3次实战模拟。
  教育专家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由于距离考试可能只有2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深度复习、专项突破、临考冲刺的时间要分配好。深度复习时间要稍微长一些,临考冲刺在考前半个月即可。
二、申论备考攻略
  1、基础准备阶段:学习教材、储备热点
  作为申论复习来讲,刚开始复习不要一上来就做题,这样会浪费时间而且还提高不大。申论最好的复习方法就是先看教材,掌握做题要领,这才是关键。有了理论的支撑,才能作答如流。同时,在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储备热点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了解当今与政法干警相关的时事,进行热点积累。
  2、能力提升阶段:真题研习
  此阶段考生就进入了研究真题阶段。重点是研究历年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同时配合大纲,进行练习。在做题的同时,实际操练,掌握各种做题技巧,以及总结试题规律,循序渐进地提高自己的能力。踏踏实实做题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3、模拟练习阶段:大量做题
  考前冲刺阶段依然跟行测一样,需要大量做题。想要短时间迅速提高自己的能力,做题是必须滴。这个阶段,模拟题就很重要。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要选择高质量的模拟题。一步一个脚印,大量练习,是申论提分的重要前提。
  三、专业综合备考攻略
  专业综合I、专业综合II包括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等科目,偏重文科类,教育专家认为,考生要掌握三大复习原则:
  1、深入学习教材,严格把握考纲
  首先要熟读教材,专业考试所有内容都在教材中有所体现,这是专业综合与行测申论考试最大的区别。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要通过熟读教材,挖掘考点。另外,大纲是确定考点的唯一准绳,因此,考生一定要严格把握考纲,以考纲为准绳,依附教材,明确目标,有的放矢的复习。当然,复习的范围一定要宽于考纲,复习范围过窄必然会造成考点的遗漏。
  2、结合案例 拓展延伸
  专业综合更多是法理科目考试,对于法条的学习,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必须要结合案例,才能容易对法条的到位理解。法条比较抽象,不易理解。只有结合事例,才能达到更佳的复习效果。
  3、善于总结 比较分析
  专业综合的知识比较分散,这是专业科目不好复习的原因之一。但是有问题我们就有对策,教育专家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善于总结,多总结归纳知识点,通过比较分析,更好地掌握知识点。比如对于“三法司”这个词,考生就可以将其在隋唐宋、明清等时期的意思给理解出来,这样就可以理解一个知识点不同时期的含义。
发表于 2012-7-24 12: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力!{:soso__8961432591078930798_3:}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2:51:52
转播微博[tthread=rudongcaobupai, 如东曹埠派出所]http://app.qlogo.cn/mbloghead/a47148fe6ec68c709bca[/tthread]
 发表于 2012-7-24 12:51:53
转播微博[tthread=Kern65, 张宇]http://app.qlogo.cn/mbloghead/333be970ea8791ac582e[/tthread]
发表于 2012-7-24 13: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3: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3607630723007690727_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3: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多谢多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3:3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4: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5663373028670280397_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6: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6:16:27
随便看看[tthread=V03154595503V, 田丽敬]http://app.qlogo.cn/mbloghead/c5cd8b1e8ac6b782c798[/tthread]
发表于 2012-7-24 16: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4 16:52:22
凡哥,我今天用qq帐号怎么登陆不上咱的论坛了,非常着急,求助于凡哥![tthread=shoujilp5262, 张云龙]http://app.qlogo.cn/mbloghead/ef5705e1663bdea0db10[/tthread]
 发表于 2012-7-24 16:52:23
加412901||@shoujilp5262: 凡哥,我今天用qq帐号怎么登陆不上咱的论坛了,非常着急,求助于凡哥![tthread=yangfan521, 楊凡]http://app.qlogo.cn/mbloghead/99d69dc0700c30f5e6e6[/tthread]
 发表于 2012-7-24 18:34:59
转播微博[tthread=Olivia-Only, 淘淘]http://app.qlogo.cn/mbloghead/d5fd7f6e90c7819af9a4[/tthread]
发表于 2012-7-25 09: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很好,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25 09: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一路顶来!
20120717103413_22617.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8 17:35 , Processed in 0.17291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