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99号)规定,经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9人)。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1、招聘范围: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已就业人员。
(3)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推荐《河南省教育厅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要求: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教授为1957年7月20日之后出生;副教授为1962年7月20日之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为1977年7月20日之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为1982年7月20日之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大河报和东方今报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2012年7月29日。
(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
为方便应聘者报名,提高公开招聘工作效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29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
2、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的应聘者于2012年7月23日-2012年7月30日到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南校区进行资格确认。
地点: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办公楼一楼多功能厅。
联系人:刘静魏红娟
联系电话:0371-63739224,63519176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7)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和课题)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报名审查完毕后,原件退还本人。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三)考试
1、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聘招聘岗位的,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可采取试讲、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
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不参加笔试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职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7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考察将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主管部门,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分别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公开招聘时限
本次公开招聘自网上报名之日起,时限1个半月。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院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者,待遇从优。郑州市内没有住房的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暂提供周转房,学院统一解决教职工住房时一并考虑。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二)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监督电话:0371-696903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七、未定事宜,由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研究后确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中原文化艺术学院(筹)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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