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西平县201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充实基层,简化程序公开竞争的原则,公开招录一批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对象为驻政办112号文件规定免于笔试、直接考察选聘的人员,具体如下:
1、获得以下执业资格的人员: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资格;
2、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获得以下职称的人员:士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执业证或者资格证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国家统招学历的护理专业有执业证者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2、专业:招考毕业生的专业仅限临床医学、护理、医技、中医、公共卫生专业;2012年8月份以前毕业;
3、年龄:3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执业证或者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户籍:所招聘人员为西平户籍,本科学历可放宽到驻马店户籍。
三、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
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2012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对所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聘用。
2、报名地点: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志愿表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等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如实填写《2012年西平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4、报名结束后,经西平县201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进入考察、体检。
5、由于此次招聘名额有限(200人),若报名人员数超过单位招聘专业人数的,则通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由西平县人社局和西平县卫生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后由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分配到招聘单位。
六、纪律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被判处刑罚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仍在处分期内的
③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④被开除公职的
⑤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西平县201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96-6296820 0396-6295688
西平县201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二0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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