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中一些极具争议的问题。
( 1)2008版公安基础知识相对与2006版的只是增加了一张光盘,而光盘里边有大量的公安法律法规,增加光盘代表什麽意思呢?今年光盘里边的内容会考试会有所涉及吗?根据以往考试的经验法律法规专题考试是不会涉及的,即使考到也是大纲范围内教科书里边极常见的一些问题。(2)〈禁毒法〉已于2008年6月1日颁布实施,旧的法规同时废止。而书里边的内容和新的条款相违背,教材是全国指定的通用教材,那摸考试的时候以那个为准呢?我想还是以书为准或者命题人会避免这类题目的出现。
(3)2008版的〈公安基础知识关〉关于现场勘察中扣押物证书证的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一持三份,一种是一持两份,以那个为准呢?教材是不是有印刷的错误呢?我想现场勘验中需要扣押的引有侦察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在场,当场开列清单一持三份,一分交持有人,一分交公安机关保管员,一分附卷。
大家的看法怎摸样? :lol :lol :lol :lol :lol 是啊 高手在吗,意见怎摸样呢? 你说的是刑事诉讼法的 规定不是保管员是侦察人员 :p319 :p345 很同意你的分析!!
支持一下!!! 是一式三份 出现与法律条款不相符的应该以法律条款的规定为准吧 我想一切以本本为准,毕竟是招警指定的教材。 内行人对此发表一下意见吧,愿闻其详。我想应该就是这样的。 :lol 唉 门外汉不晓得说什么好了 在侦查中扣押物证书证的是开列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副卷!
在公开搜查中决定扣押的物证书证是开列清单一式三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