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7-20 12:42:29

新疆昌吉学院2012年招聘简章

为满足我院当前工作的需要,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母语为非汉语的应聘人员HSK等级须达到8级(没有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各岗位其它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且优先录用,并提供特殊待遇。
2.政治辅导员岗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至少有一年及以上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经历,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须是中共党员,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3.教务员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人事处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www.cjc.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表(见附表2)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必须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复印材料及照片恕不退还)及《昌吉学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昌吉学院人事处报名。
报名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公交车即到)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报考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费每人45元,业务考试费每人45元,操作考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答辩每人45元。
联系人:关磊(0994-2354152、18699407120)
(三)资格审查
1.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授权人事处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及政策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ZB(用欺骗的手段做不合法或不合规定的事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四)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主要分为面试、公共基础理论笔试和业务试讲三部分进行。教辅岗位采取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
1.专任教师
(1)公共基础理论笔试:笔试成绩占20%。
(2)面试:面试成绩占20%,按拟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予以公布。
(3)试讲:
试讲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进行选择,成绩占60%。
2.教辅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成绩比例见下表:

岗位类别笔试操作考试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业务)知识
政治辅导员2050
30
教务员20303020
人事处20303020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业务)考试两部分,专业(业务)考试内容以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均采用闭卷方式。
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7月26日发放。
2.操作考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或业务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试和面试的人选。岗位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面试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操作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昌吉学院网站(校园内张贴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有疑问的,经应聘者书面申请,由学院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如出现审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招聘人员
根据审核结果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审定。
(八)公示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昌吉学院网(http://www.cj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组织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昌吉学院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原桂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孙涛昌吉学院纪检委
监督电话:0994-2330022附件:1.昌吉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下载)
2.昌吉学院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昌吉学院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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