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淇滨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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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该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教师93名,其中初中教师52名、小学教师4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推荐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具有鹤壁市户籍。
4.报考初中教师的考生需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
5.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所报岗位须与专业对口。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淇滨区湘江中学南教学楼(黄山路南段)。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限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报名时填写《淇滨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从www.hbqbq.gov.cn下载)。
(2)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近期同底版一吋免冠彩照5张,网上查询学历证书查询码1个。
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最低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所报学科教材教法与专业知识(初中、高中课程)。其中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教材教法占20%,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考试分学科进行,中小学同学科为同一试卷。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被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之前须签订服从分配保证书。凡不签订保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缺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
(四)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报考岗位统一分配。新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聘用后五年内不准调动。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面试确认时间、地点,体检安排和考察等一切招聘事项,均通过淇滨区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务请各位考生注意。
本《简章》归淇滨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2-33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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