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简章
推荐:1.2012年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计划2.教师报名登记表
3.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经市政府批准,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辅导员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具有河南省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省,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教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专业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所学专业符合教师岗位的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辅导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非工学、农林、医学专业;
6、中共党员;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详见推荐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至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三)报名办法: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本人志愿,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中共党员需组织关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3、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自行下载打印)。
4、报考者应按报考流程接受资格审查、缴费和信息采集等。
(四)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7月23日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公布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取消招聘岗位涉及的考生,可在7月24日18:30前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开封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7月28日至29日下午18:30以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免交报名考务费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1)教育教学基本理论(2)教育法规(3)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日9:00—11:30,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结构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结构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均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的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公布。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或复查不合格者,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说明原因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咨询地址: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378)2115219 2115221
监督电话:(0378)2115216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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