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讨论下这道民法题。。。
这道题应该都做过吧':甲16不满18,有自己的劳动生活来源,2010年10月1日到商场看见一高级音响,销售员说是荷兰产的,标签也写着是荷兰产品,所以就高价买下,但2011年10月7日,其大学生表哥看到该音响发现上标“印尼制造”,构成欺诈,所以起诉撤回该合同。。。。。
问:甲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答案上说撤销权自合同成立时候起算,其已经过一年除斥期间,故不能得到支持,只能请求违约。
相信大家有点印象吧、、、、、、
但《合同法》55条明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此题中甲明显是其表哥告知才知道的嘛,起算应该是2011年1月7日啊,怎么解释????求解释。。。。。。。。。。
民法总则规定是自行为成立起一年。合同法规定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出现双方合同时的情形,适用合同法。此题甲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 只是华图的题吧,答案是错的 答案是错的,买卖合同适用合同法法条{:soso__8961432591078930798_3:} 落木萧萧 发表于 2012-7-10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民法总则规定是自行为成立起一年。合同法规定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出现双方合同时的 ...
哦哦,原来如此啊,多谢坛主赐教 依据《合同法》55、《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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