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巡特警支队补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 家 口 市 公 安 局关于为巡特警支队补招事业编制人员的简章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张家口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补招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8名,人员全部从退伍士兵中招聘,限本市(含县区)户籍,人员性别全部为男性。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均在4.8以上,体重符合规定标准,同时应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和事业单位职员招聘的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或违反党政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1日,在《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张家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公安局为巡特警支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本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张家口市人才市场一楼(桥西区西坝岗街55号,市第一医院南)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户籍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并需缴纳报名费100元。考生需自行下载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填写并粘贴照片后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现场要根据相关条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不得报名。
(三)考试
1、警务技能考试:为选拔一批业务精、素质高、适合从事特警工作的人员,共设立三个科目的警务技能考试(均为必考科目),分别是三公里越野:成绩要求14分以内;400米障碍,以时间计算成绩分数;引体向上,按照引体次数计算成绩。警务技能考试首先进行三公里越野,三公里越野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能参加400米障碍和引体向上考试。400米障碍以3分40秒为60分,少于3分40秒以一秒为一分递增,相反多于3分40秒以一秒为一分递减。引体向上按标准姿势做12个为60分,增加一个按2分递增,少做一个按2分递减。警务技能考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按照1:2比例进入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命题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成绩排名:笔试结束后,按照警务技能考试占70%比例、笔试成绩占30%比例对考生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前8名考生入围。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警务技能考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的,直接淘汰。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
2、政审:政审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中如有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五)档案及相关资料核查: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档案、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聘用前的进一步核查,如核查发现问题,即取消聘用资格。经以上程序出现不合格人员,空缺职位按照所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档案核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没有问题后,履行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2060818 8682710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张家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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