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招聘协警员工作简章
为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经我局领导同意,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协警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岗位设置及名额
结合我支队目前各单位状况,共聘用协警员16名,男性14名,女性2名(其中一大队至五大队各2名,对策大队2名,技术大队指纹室2名(其中女性1名),DNA实验室2名(其中女性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工作,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26周岁,有计算机、文秘、方面特长的人员年龄可放宽。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裸眼视力5.0以上、无斜视、无口吃、色盲,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一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4、退伍军人、有驾照和有上述特长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局招聘的同等协警人员,每月工资1300元(含社保、医保)。
四、招聘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本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刑侦支队办公室报名(电话:2092472),地点:南珠大道与西南大道交汇处,经面试后择优录用。
五、录取方式
经面试录用后,由支队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协议书。被录用者必须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一旦违反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我支队随时解除合同关系。
备注: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7月5日
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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