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二、招聘范围和对象1.2012年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丽水市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3.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2年6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生),户籍不限;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6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5.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76年6月20日至1994年6 月20日期间出生);6.部分招考岗位所要求的“2周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周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6月20日。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7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丽水市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仲裁庭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丽青路25号五楼,联系电话0578-2278057)。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更多详情见中公教育官网或事业单位考试网(www.sydw.offcn.com).
楼主写得太好了,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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