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在沪召开聘任制管理试点办法实施座谈会
5月31日,国家公务员局在上海市召开部分省区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实施座谈会。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吴云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吴云华指出,聘任制是公务员法的创新,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是公务员选拔使用的一种方式,是选人用人的一个渠道,对吸引、汇聚和广揽人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吴云华强调,经过5年多的时间,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有进展、有成效。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工作必须有利于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公务员队伍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吴云华要求,各地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进行。各地开展聘任制试点,方案要报经国家公务员局审批同意,确保试点有序地开展。要结合实际,坚持标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筛选适用的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开展试点。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灵活运用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两种方式,为机关选到合适的人才。要完善政策和制度,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加强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发挥契约管理的效用,严格考核、科学考核,加强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要不断总结试点情况,研究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为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聘任制度做出贡献。
上海、广西、重庆、四川和深圳5个地方就本地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研究讨论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北京市等18个省区市的公务员局分管局领导和职位管理处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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