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开封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考范围、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及往届委培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7月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符合安置条件的开封籍退役士兵。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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