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6-9 20:44:34

湖北省咸丰县委组织部咸丰县人社局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92号)和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州2012年 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57号)精神,结合2012年我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指标,经研究决定,2012年 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2、招聘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意见,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才可以聘用。
  3、报考县一中教师岗位须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
  4、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5、在职在编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及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咸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8、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9、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例如岗位要求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必须为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
  10、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11、报名收取100元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后再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内容详见《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水平能力 测试占70%。
  2、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6月28日后在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frs12333.net)上查看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告。
  4、笔试加分确认: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聘用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弃权的不再递补人员。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岗位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需进行加试。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 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 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按聘用合同管理。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718--6831101
  附件:1、《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咸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咸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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