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刊发我院改制生曹海署名文章
5月2日,《人民公安报》第7版刊发我院改制生二支队09级学员曹海的署名文章《只有付出真诚,才能以心换心》。该文从曹海自身在公安工作中的成功调解经历出发,深入探讨了“如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持辖区治安和谐稳定”等问题,提出了“只有敢于担当责任,才能获得信任;只有付出真诚,才能以心换心;只有举止阳光,才能将繁杂的事情做简单”的群众调解工作理念。 改制生二支队坚持鼓励学员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勤动脑、多动手,从多角度写作、创作,总结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才华,宣传工作业绩。曹海该文的刊发,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好群众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也为河南省公安机关和我院赢得了荣誉。文章发表后,曹海所在的清丰县公安局双庙派出所对其进行了嘉奖,我院改制生也对该文进行了学习,借鉴经验,汲取营养。(改制生二支队供稿)附曹海原文:
《只有付出真诚,才能以心换心》
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基层民警,如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持辖区治安的和谐稳定,一直是我在日常警务工作中探寻的话题。“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开展,给我提供了一个用实践检验各种调解方式的大平台。
农村警务工作中,最常遇到和最难调解的群众矛盾,莫过于桩基纠纷和争地边了。由于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治理、宅基地再分配等多种原因,农村桩基纠纷等时有发生。而且由于牵扯到宅基地长久使用的问题、矛盾双方关系密切、矛盾存在已久等原因,这类矛盾调解起来的难度很大。
4月4日,我在辖区的马家村走访时,恰逢两家人在街里争吵不休。一位身体不好的老人一瘸一拐地上前拉住我,说:“正好警官同志来了,让警官断断这事到底该怎么办。”经过分别谈话,我了解到双方是叔侄关系,因10年前发生过桩基纠纷,加上今天侄子修整胡同里的排水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我劝老人说:“修整排水道也是为了大家出行方便,你们是亲戚又是邻居,为这事生气会让街坊笑话。”我又对侄子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晚辈,要做到谦虚谦让,不能和长辈们对骂。”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表示:桩基的事过去很多年了,谁也不想再提及,只要一方不再骂人,另一方绝对不会主动骂人。
调解的过程中,我采取了多种调解方法。首先,迅速了解纠纷原因,把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其次,转移双方注意力,一般很多纠纷的导火索都是一些 “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上文的例子中,双方在争吵中加入了以往的“旧仇”,导致矛盾升级。所以在调解时,应努力将双方的注意力从深层矛盾中移开,从 “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入手,争取双方的相互谅解。再次,调解是一门语言艺术,调解初期要学会“见风使舵”,顺着当事人说话。这是一个双方消气的过程,也是一个获得双方当事人信任的过程。后期要学会“入乡随俗”,学会一些应知应会的名言俗语。实践中,一些老百姓有宗教信仰,加之文化程度不高,和他们讲法律、讲政策效果并不一定好,这时一些维护和谐稳定的宗教语言也可以为我所用。最后,待双方情绪稳定,就可以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行政争议处理经验,为双方当事人指引合理合法的救济途径。但是切记不要随意将当事人往法院推,第一,容易被误认为“踢皮球”;第二,中国人的传统思想是,不愿意动不动就打官司,更何况是长久生活在一起的邻居。
调解是人与人思想沟通的过程,只有敢于担当责任,才能获得信任,只有付出真诚,才能以心换心,只有举止阳光,才能将繁杂的事情做简单。很多时候,双方当事人不是被你的“大道理”说服的,而是被你在调解过程中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人民公安报》5月2日第7版 署名 曹海)
{:soso_e142:} 不错! 拿着自己的臭袜子闻闻
刚才那发错了!对不住了! 为我院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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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院争光!
我的文采也不错,就是没人给我发表宣传 为警院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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