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东潍坊市招录特警大队合同制特勤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推动平安寒亭建设,经寒亭区委、区政府批准,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公开招录寒亭特警大队合同制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招录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特警大队合同制特勤队员40名,均为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刑事、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5周岁的未婚男性。
(六)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其中,在部队、警校进行过类似特警方面的技能训练、成绩优秀、并有相关证明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放宽到30岁,婚姻条件不限。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3日—6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寒亭区委党校院内(地址:寒亭区运河东街187号)。
现场认定: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复员证书;受过表彰奖励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要携带证明;每名报考人员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寒亭区招录特警大队合同制特勤队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的人员,交面试考务费70元;参加笔试的人员,交笔试考务费40元。
(二)现场目测
现场目测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具体内容见报名时公布的目测标准。
(三)体能测试
①测试时间
2012年6月9日-6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②测试地点
另行通知。
③测试内容
100米跑、1000米跑、4*10往返跑、引体向上,计分标准参照公安部有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规定执行。每项测试内容占体能测试总成绩的25%。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④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从外地聘请有经验的警体专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
2012年6月13日上午8:30开始至结束。
②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前两项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根据体能、面试测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五)笔试
①笔试时间
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③笔试内容
政治、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占30%,法律知识占40%,公安基础知识占30%。
成绩核算:考生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计算。其中,进入面试的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在体能、面试、笔试三项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1:1.2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以上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根据招录计划,按1:1.2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训练
政审合格后,按招录计划1:1.2比例对人员集中进行一个月的岗前强化训练,实行淘汰制。培训过程中,聘请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成绩,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淘汰,等额录用。如训练评审成绩合格人员不足40人,则按成绩依次递补,直到满额。
(九)录用
经培训合格的,录用为特警大队合同制特勤人员,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转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
(十)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执行协议工资,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其身份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由寒亭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在寒亭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共同组织,寒亭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公开、透明,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7285508。
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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