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郑州市黄河公证处招聘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招聘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原河南省公证处)是河南省司法厅直属的二级机构,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享有用人自主权。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10名、人事助理1名、文秘1名。所招聘人员不占国家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应聘者条件:
公证员助理条件:1、热爱公证事业;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品学兼优;3、男生,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4、年龄在30周岁以下;5、有工作经验、学生干部、共产党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及有其他特长者优先。
人事助理条件:1、热爱公证事业;2、本科以上学历,品学兼优;3、年龄在35岁以下;4、男生,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5、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文秘条件:1、热爱公证事业;2、全日制中文、新闻、传媒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品学兼优;3、男生,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4、年龄在30周岁以下;5、具有照相、摄像、图文编辑、网络管理等特长;6、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聘用后的待遇
1、实习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第一个合同周期为2年,以后每个合同周期为3年。
2、工资。实习期间,每月工资1200元(本科)、1400元(研究生);第一个聘用周期内,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2300元左右,研究生2500元左右,并享受本处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自第二个聘用周期起,享受本处人员同等待遇。
3、社会保障。实习期满即为聘用人员办理与本处现有人员同等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4、公证员助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根据需要晋升为公证员,并可以参加职称评聘(1-4级)。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自荐表(除注明本人基本情况外,需附上照片、注明身高、手机(邮箱)等);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成绩单和毕业院校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3、本人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如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等;4、获得的相关奖励证书;5、发表的文章、论文或其他作品。
四、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5月25日下午六时整。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至联系人邮箱,也可送、寄本处。
六、联系方式:
本处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人:张金良;联系电话:0371-65922849
邮箱:henannotary@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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