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2012年招聘公告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2012年招聘公告
加入时间:2012-3-28 8:10:00
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核安保、核材料管制、核进出口管理有关技术支持,开展国际相关交流合作等。因工作需要,中心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名、英语翻译2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
英语翻译和专业技术人员拟招收部分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北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除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严谨、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热爱国防和核安保事业;
3.具有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较强学习创新能力,良好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4.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7. 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及要求
1.综合管理岗1人:负责中心日常具体党务、政务、事务的统筹计划、安排管理、综合协调、对外交流等事宜。要求具有较强的计划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综合管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中共党员。有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2.财务管理岗1人: 具体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经或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3、翻译岗2人:负责核能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翻译工作。要求英语专业、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二级以上口译证书。
4.专业技术岗12人:从事中心核安保管理、核材料管制、核保障技术管理、核进出口管理和核能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要求核工程、核技术、核物理、核化工、核燃料、放射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及其相关专业。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有关制度和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止。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E-mail至邮箱:snstc_hr@163.com。
咨询电话:88306103。
附件:http://www.lyhero.com/xnews/admin/bj/sysimage/file/doc.gif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soso__9416434985760008899_3:} 看着很霸气...... {:soso_e100:} 烽火人生 发表于 2012-3-28 0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1_538:} 看着很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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